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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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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路易拿出笔和笔记本的时候,莎雅被他郑重其事的样子吓了跳。

“你在做什么?”

“只是记录,请继续。”

莎雅给了朗很高的评价,从球迷的角度来说,有点太高了。

她把朗形容为“一个斗士”,对于他的比赛态度,更是以“永远知道努力和拼命”来描述。

“他在高中的时候就已经很出名了,连印第安纳大学的鲍勃·奈特(bob knight)教练都向他送去了邀请信。”莎雅点了一根香烟,“但他是个有责任心和使命感,且忠于家乡的人。”

鲍勃·奈特?路易感觉耳熟,脑海中再次传递出了一些信息——两年前,奈特率领印第安纳大学夺取ncaa冠军。但这则消息对路易用处不大,他单纯觉得这人的名字耳熟似乎和乔丹有关。

建议开拓者选乔丹打中锋的貌似就是这位吧?

“嘿,路,要不要抽一根?”莎雅很上道。

而路易前世今生都没有抽烟的习惯,他拒绝了:“不用了,谢谢。”

“如果我没有出现,你会和那个人打架吗?”莎雅好奇地问。

“老实说,这取决于他。”路易谦虚地道,“如果真的打起来,也很难说谁会占便宜,我大概有六成胜算吧。”

这像是一个身长一米九,且有健身习惯的人说得出来的话吗?

尽管路易很享受他们方才所经历的事情,可是他无法忍受莎雅泰然自若地在密闭的旅社里抽烟。

所以他把笔记本收起来,穿上衣服说:“抱歉,我还有点事,退房时间是下午6点,房钱已经交了。”

“路!”莎雅喊道,她一边用手拿出嘴里的烟,喷云吐雾地走到路易的面前,“这是我们宿舍楼的通用电话,有需要打给我。”

烟雾环绕下,她看起来更性感了。

但路易必须要走了。

“再见。”

路易知道他回不去了,他试着融入路易所在的世界。

他来过美国,但不是70年代的美国,当代美国与2020年那个崩坏的美国有些相似之处但却大有不同。

他就像接受一个新世界一样试着接受这些老电影里才有的事物。

满地烟头、成群结队的社会运动团体、因嗑了太多迷幻药而在街上抽搐的披头士,和莫名震动起来的面包车。

一眼望去,70年代的风情尽收眼底。

路易站在路边,等待好心人送他一程。

他不能像个呆子一样在路边站着,他得伸出自己的大拇指,这是一种信号。

这个手势会向那些开着车,闲来无事又有好心的自由主义者们传递一个讯号“那里有个同仁需要我的帮助!”

很快,路易的“同仁”来了。

“朋友,你到哪?”

对方留着不修边幅的长发,如果放到未来,任何人留这种头发都会被家长视同魔鬼。

这是甲壳虫乐队的“遗产”,他们就像未来的迈克尔·乔丹一样,成功地向全世界推销出了这种邋遢的发型(乔丹的秃头),让当代的人们以为这很酷。

“俄亥俄州立大学哥布林校区,方便吗?”

“上来吧,朋友!”

他们都没互通姓名,好像这就够了。

更离谱的是,他自己就嗨起来了,用盒式磁带放着《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

“朋友!”他突然大喊,跟着节奏唱到,“let take you down(让我带你去追寻)~~”

“cae i&039; gog to strawberry fields(因为我要去草莓地)~”

只能说,这首歌还挺应景的。

后面他还打算在有汽车来往的公路上重播歌曲,因为现在播放磁带的工具还没循环播放的功能。

路易惜命地热情地说:“我来吧,朋友!”

“那就有劳了!”

这时候,他需要路易的记忆。

幸好,路易会使这玩意儿。

他成功地切回了歌,这场旅途持续了一段时间,直到终点,路易都不知道司机姓甚名谁,对方挥着手致意,狂放地笑着开车驶离。

路易还在习惯这个时代的方方面面,搭便车无疑是个让人喜爱的风潮。

当然了,你必须选择性地忽视有多少连环杀人犯借此犯罪。

如此,才不会影响到心情。

母慈子孝

五月下旬,路易大一的第二个学期结束了。

他完成考试,并迎来两个多月的暑假。

考试结束的夜晚,他和吴三省,以及校区里同年段的几个亚裔结伴前往b-b-b狂欢。

他们纵情玩乐,到最后神志不清,路易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身边躺着个不认识的女人。

他们一起吃了早餐,到分别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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