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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9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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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1年,球迷并不以嘘声“鼓励”斯特恩。

斯特恩在sg得到的是热烈的欢呼,因为有传闻,1985年就是他把尤因送给了尼克斯。

不管这件事是不是真的,球迷都记着呢。

手握状元签的球队只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来决定他们要选谁。

路易已经了解到,快船将遵循古老的传统,在面对艰难的选择时,选中身高最高的那个。

这也是1991年选秀大会的特点。

基石有很多,但没有一个青出于蓝的人选。

如果你要中锋,就选穆托姆博;

如果你要大前锋,就选拉里·约翰逊;

如果你要赌一把大的,无视其中的巨大风险,就去选伯德和悲剧师的结合体比利·欧文斯;

如果你要一名乔丹式的得分后卫,史蒂夫·史密斯可以满足你的需要;

如果你要一名可以骗球迷买票的票房球星,肯尼·安德森是最佳选择。

快船是一支要什么没什么的球队。

在其他位置也缺乏优质球员的情况下,他们想要最稳妥的选择。

所以,他们在今年的第一顺位上填了穆托姆博的名字。

“1991年nba选秀大会,洛杉矶快船选择了……迪肯贝·穆托姆博,来自乔治城大学!”

胡比·布朗的点评震惊了路易。

“他的身材让他在球场上具备显而易见的优势,我很喜欢他的比赛。”布朗在全美直播中说,“我知道他已经25岁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一个致命的盖帽手和篮板手,而且,他是帕特里克·尤因之后,乔治城出产的最好的威吓者。只要他站在篮下,他就能主宰一切,你没法在他面前的十英尺(3米)处有任何作为。对快船队来说,迪肯贝可以改写他们在防守端萎靡不振的状况,这将是一个巨大的补强。对我来说,他就是最好的状元人选。”

布朗对穆托姆博的特点介绍,基本是没问题的。

但路易讨厌他那种,好像穆托姆博一来就能改变快船队命运的语气。

就现在而言,与其畅想穆托姆博会在快船怎么样,不如为他祈祷,别受伤了。

快船的队医才是真正的鬼见愁。

现在轮到最可能整活的萨克拉门托国王。

如果他们的管理层理性一点,闭着眼睛把拉里·约翰逊选下来,就不虚此行。

但是,很明显他们已经被比利·欧文斯身上那看得见但摸不着的前景迷失了心窍。

比利·欧文斯,他是整个80年代末,唯一一个在路易耳边频繁响起的,非内线大学球员。

对欧文斯的吹捧已经到了一种让路易难以置信的程度。

球探对他的吹捧如下:

运动天才,拥有悲剧师一般的比赛嗅觉,但更为敏捷,具备出众的控球能力,可以在任何级别下运球,找到队友并统治比赛。他能像悲剧师那样打球,却同时具备拉里·伯德的技术特点。这是一个注定的明日之星,他就是‘下一个’。

精彩,要不是路易去给小k打了个下手,估计都不能肯定欧文斯到底是不是受到蝴蝶效应影响顺势而出的天选之子。

说他是运动天才,但他的身体素质可能就比伯德好一点。说他有悲剧师般的比赛嗅觉,路易不反对,他的球商确实很高,但更为敏捷?这球探眼睛不是瞎的,就是收钱了。具备在任何级别下运球的能力……其实,布拉德·罗浩斯也具备在任何级别的比赛里运球的能力,不就是运球吗?谁不会呀,但他不能打控卫,欧文斯也不能打控卫。一个不能打控卫的高大持球者,能够以悲剧师为模板吗?

最后说他像伯德……这是路易最不能忍的一句。

一个没有远投能力的人,说他技术特点像伯德?

国王不负众望,用首轮第二顺位选中了比利·欧文斯,这既是冷门,也不是冷门。

说它是冷门,因为欧文斯不是稳妥的选择,他上限高下限低,穆托姆博和拉里·约翰逊这种才是保险的。

谁都没想到,不只是国王爱整活,欧文斯也是个眼高于顶的主,他打心底觉得萨克拉门托那种地方不值得被拯救,他就算是篮球耶稣,也得去一个有梦想的地方背负十字架,萨克拉门托是万万不能去的。

所以虽然他表面笑嘻嘻,心里已经盘算好怎么度过此劫了。

正是因为他存有这种奇怪的想法,导致选秀之后,全都乱套了。

瞎鸡儿整活的国王便宜了黄蜂,他们用第三顺位就拿下了有状元之姿的拉里·约翰逊。

拥有第四顺位的森林狼,老老实实地选择了天才后卫肯尼·安德森。

然后,轮到今天的重头戏。

路易唯一关注的球队——波士顿凯尔特人,他们用托马斯换来的第五顺位,要选谁?

前面虽然有意外,但后面的球队不是傻子,该选的人都选了。

剩下的,包括密歇根州立大学的史蒂夫·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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