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节(3 / 3)
甚至有时还觉得遥光写稿子耽误了他们亲热的时间,恨不得全天腻在一起。
遥光有很大压力,却又对此欲罢不能。
疯了,简直是疯了,哪里有人这样过日子的!现实里的男女朋友就算结了婚,也会有自己的生活与社交,再恩爱的两口子,也只有下班后一起看看电视,读读书。
但当这一切发生在龙剑录身上时,他又觉得似乎挺合理。慢慢地,遥光明白到一点,即大部分的社会观念,在龙剑录身上不存在。
他已经活了很久很久,他看透了红尘间的繁华与衰落,他对大多数事情已再无兴趣,譬如说社交、游戏与娱乐,那些对他而言都像童年的零食,就连求知,他几乎也没有太多的好奇心。
甚至两人经济地位的不对等,这种现代社会中最常出现的引发关系不和的严重问题,在龙剑录眼里,也完全不是什么困扰。对一名大学者而言,个人活动产生价值继而推动社会进步,在几千上万年的时光与动辄几十亿光年的星海之中,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钱对他而言,就像修仙世界里的银两道具,下山时领点银子回山时再交回师门,两个人谈恋爱,难道会因为你从师门拿的银子多而我拿得少,最终走不到一起去吗?
唯一能让他沉迷的,就只有他们在一起时所能感受到的“真实”。
爱情真的只是如生物学家所言,在刹那欢娱中所分泌的多巴胺感受么?亲密关系中,人类的灵魂是否有着超越现实的体会?抑或只是被激素所欺骗的假象?
当然,龙剑录还是愿意陪伴遥光去看电影、逛街、吃饭,犹如入乡随俗般与遥光过着“红尘生活”,没有要求遥光与他一起变作阿特拉斯眠鸟,毕生只专注神经突触相连,朝爱侣传输“我爱你”的神经电信号。
遥光则体会到了一个全能的主角出现在自己身边是什么感受。
换作别的人,他绝对不会谈这样的恋爱,但对象是龙剑录,一切又能接受了。
他准备先把在古代架空宏大陆里,与龙剑录邂逅的那段往事写出来。
接着他会写星际宇宙,在一切结束之后,他想创造一个新的世界,如果届时能拿回源初水晶,也许他们可以回到星海中,展开一段新的、波澜壮阔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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