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1节(2 / 3)
交给刑部了。
随后从衙门涌出的几名刑部差役则是手中拎着水火棍,在官差头领的带领下,将李至刚簇拥着押入衙门。
一身囚服的李至刚缓步走入了刑部衙门,他的脸色十分沉重,似乎心事重重的模样。
见此情景,街道上顿时传来百姓议论的声音:
“哎呀!真的要被判死罪啊!听说昨晚锦衣卫可还砍了五六颗脑袋!”
“锦衣卫砍人脑袋跟这有什么关系?”
“啧啧,管他呢,李大人这辈子也算值了吧?”
“谁说不是呢……”
眼瞅着声音越来越大,几乎到了震耳欲聋的局面,两名差役从刑部走了出来,朝着周围的百姓喝道:“安静!”
随着这句话,原本喧嚣嘈杂的街头瞬间变得小声了起来,两名差役见状满意地点点头,又走了回去,关上了门。
而这些声音飘入耳内,李至刚的表情愈加复杂,他低头想着什么,却始终没再抬头。
事实上,有些百姓没搞懂的是,但凡是需要三法司会审的案子,其实很少有能翻案的,基调到底怎么定,一般事先都定好了。
而三法司会审,又称三堂会审,就是因为三法司一同审理某个案件的时候,会在刑部大堂的正中间设置三张桌子,上面坐着负责此案件的三个官员,也就是刑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而如果这些堂官不在,则有副手代替,这三个官员在审理过程当中每人都有相同的发言权。
当然了,凡事无绝对,事先定好的东西,还是有临场改变的可能,而三法司之间互相制衡,也确实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减少冤假错案产生的概率。
不过还是那句话,三司会审的本质还是审判建议权,真正的审判权,还是在皇帝手里,三法司的意见只能说“仅供参考”。
而皇帝最终判决的结果,也就是那几种,要么同意三法司的会审结果然后执行下去;要么原则上同意,但是对于具体量刑不满意,自己改一个量刑;要么干脆打回去重新审理。
李至刚之所以心里没底,就是因为等待的时间太长,而变数太多三法司会审本该私下沟通好意见的,但如今闹得满城风雨,徒增了许多变数,让他心里也没底了。
李至刚深吸了一口气,迈着沉重的步伐朝着衙门内走去。
进了衙门,差役们紧紧地跟随他的身侧,一同前往,生怕李至刚在刑部的地盘上出什么意外以前不是没有这种情况,有的官员心理压力太大,都不用审,直接自己撞柱子了。
但当他们跨过大堂台阶和门槛的时候,一位穿着官服的中年男子迎面走了过来,他冲着李至刚笑道:“李兄,别来无恙。”
见到这位此前相熟的刑部主事,李至刚的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微笑。
对方拍了拍李至刚的肩膀,随即说道:“走吧,咱们先去见见国师大人。”
“嗯?”
李至刚一时愕然。
在对方的引领下,他们来到了东花厅,西花厅是三法司主官们喝茶休息的地方,而这里则是作为钦差的姜星火单独待的地方。
在案件审理之前私下接触当然是不合规矩的,但如果是宣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下官拜见国师大人!”那刑部主事对着姜星火行礼道。
姜星火点了点头,摊开手中卷着的圣旨说道:“陛下口谕,李至刚接旨。”
嗯,口谕也是得落到纸面上的。
李至刚赶忙叩首参拜。
“奉天承运皇帝,谕曰:着李至刚好生交代,该是你的,便认下来;若有乱扣罪名的,也勿含混过去。再有不晓得的事情,可当堂告与国师知道。”
冷知识:“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断句是错的,正确的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而且截止到永乐元年的今天,只有明朝是这么用的,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用的开头是“长生天气力裹大福瘾护助裹皇帝圣旨”,宋朝的开头则是常用“朕绍膺骏命”或“朕膺昊天之眷命”,而泰山封禅的宋真宗以前的唐宋时期,圣旨开头则大部分时间跟皇帝没啥关系,用的是“门下:”作为开头,只有即位诏书才会用皇帝开头。
而且皇帝很少发“诏”,诏书是要颁行天下的;“制”则是皇帝自己草拟或书写的,表达重视;“诰”和“敕”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品级,一品至五品用“诰”,六品至九品用“敕”;“谕”就比较随便了,应用场合极为广泛。
李至刚听了这道口谕,哪还不晓得是什么意思,登时心里的大石头就落了地。
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说不明白的问姜星火。
宣完旨,这里人多眼杂,姜星火也不好再与李至刚单独多说什么,只是匆匆交谈了两句,但就是这两句交谈,让李至刚眼神一亮。
“当真?”
“千真万确。”
李至刚点点头,便一同出去,准备开始接受审判。
刑部大堂内的陈设简单朴素,桌椅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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