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节(1 / 3)
姜星火微微蹙眉,事情是很麻烦。
为了推动《大明律》法律体系的修改,刑部上次在李至刚三堂会审过后遭到了重创,立法权被摘出来了,左侍郎马京也被搞掉了,按照庙堂斗争的潜规则来说,不该继续对刑部动手了,否则就是不死不休的结局。
但眼下的局面却又有些微妙了起来。
姜星火叹了口气,反而问道:“那你就这么来总裁变法事务衙门,不怕别人知道吗?”
“我自有说辞国师你先帮我研究研究这件事怎么处理。”
说罢,朱高燧把事情的经过给姜星火和盘托出。
“你说,是因为纸?”姜星火听罢有些不可置信。
疯子
“那为什么是只有刑科给事中曹润才知道的秘密呢?”
姜星火还是有些费解。
朱高燧又解释了一番,姜星火方才明白过来。
因为朝廷采购纸张,在大明有一个专属名字,叫做“纸札”。
而“纸札”这个给六部各寺采买纸张的采购业务,是属于刑部的。
在老朱给各部划分职权的时候,一开始给刑部规定的职权是“天下刑法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比部掌赃罚,凡犯钱粮户婚田土茶盐之法者”。
但随着时间推移,刑部权势越来越重,就成了“掌赃赎勾覆及钱粮、户役、婚姻、田土、茶盐、纸札、俸给、囚粮,断狱诸奸之属”。
虽然听起来确实是很离谱的一件事情,但事实就是,大明各部寺的衙门,很缺公文用纸!
不仅各部寺衙门缺纸,一开始国子监也缺,甚至需要把课本重复利用,双面印刷。
而除此之外,急递铺的铺卒赚外快的手段,就是偷偷裁公文纸卖钱
这便是因为,元末战乱对社会生产力破坏严重,而跟宋元相比,大明的造纸业是严重萎缩的,尤其是在质地要求比较高的公文用纸上,产量更是捉急。
除此之外,自然是因为采购制度导致没人愿意给官府供应纸张了。
“公文用纸的采购,现在是个什么情况?”
朱高燧解释道:“凡本衙门合用奏启本、案验、行移、簿籍、囚人写招服辩,一应纸札,山西部掌行。每季会计合用奏启本等纸各若干,估计合用钞若干,本部明立文案开付湖广部,于赃罚钞内照数关支,差官前去街市及客商贩卖去处,照依时价两平收买,数足到部,堂上官用印封铃,责付库子收领在库,听候各部将各季用纸数目呈堂,判送湖广部立案,照数关支。候至季终,销用尽绝,各部开称为某事用过某色纸若干,逐一开赴本部,将各部花销纸数查理明白,将来付附卷。其余季分,如前施行。”
姜星火听后点了点头,说白了便是刑部的山西部负责跟其他各部寺对接,收集所需纸张的品类和总量,然后在湖广部那里登记,再从没收来的赃罚钞那里支出购买。
而大明对于公文纸的采购管理流程,一开始是按季度,各部门把自己预计的用纸需求报给刑部,然后刑部去统一采购,属于是量入为出的管理办法,是在刻意控制公文纸张的使用量当然了,控制是不可能控制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控制,官员又多,踢皮球又来回个没完,公文纸不够用怎么行?
所以就只能买买买了。
但是刑部不乐意啊,因为“纸札”的全部花费,都来自于刑部的赃罚钞,也就是没收的钱,属于刑部自己的小金库。
而采购的过程,就是“凡合用纸札,于刑部官收赃罚钞内开支,差官一员,照依按月时估价值,两平收买”,所谓的时估,也就是按当时的价格估算,算是采购标准,这个是从朝廷中枢到地方,但凡涉及到物品采购,都要这么弄得。
而根据解缙刚刚重编的《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可以得知,在大明开国的时候,时估比较离谱,是三日一次,由于经常刚刚估算完价格,价格又开始变动,易出错,而且会导致相关官员担责任,所以在强烈请求下,考虑到这个制度确实不太合理,从洪武四年开始,改为每个月估一次价格。
但这个时估制度,里面猫腻很多。
除了之前姜星火通过对运粮河畔小镇的实地调查发现的,南京城内各部寺衙门,会用手中的各种物资的采购权敲诈勒索商贩的这种白嫖方式,即便是需要长期采购的物品,在价格方面,也往往是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因为时估制度规定,价格是由该行业的商人提供的,而且一旦确定,一个月内采购价就锁定了。
刑部就会公然压低采购价,让公文纸的供应商无利可图,甚至是倒赔给刑部钱,然后再从纸张的运输、折损、实际采购数与帐面采购数等地方上下其手,藉此节省赃罚钞,甚至额外牟利。
姜星火敏锐地发现,这似乎是一个可以利用并作为引子的事件。
正如洪武四大案里的“郭桓案”一样,一开始,案件的起因很简单,是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李彧、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贪污,包括私吞太平府、镇江府等府的赋税、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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