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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两个人绘制草图草图中似有玄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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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谢迎华的报案记录……笔者将张云鹏的报案记录和童子强与蒲森林的谈话记录合在了一起,在必要的时候,笔者会做一些必要的补充。

报案人,谢迎华。

年龄,29岁。

家庭住址,麻垛公社永新大队谢家村生产队。

失踪人,夏清莲。

年龄,22岁。

家庭住址,同上。

娘家地址,麻垛公社沙河大队夏家堡。

失踪时间,1972年3月27日黄昏。

报案时间,1972年3月28日早晨。

案情陈述:3月27号的下午四点半钟左右,夏清莲回娘家……其实是到姐姐家去送钱的,姐姐夏清荷就嫁在本村,年头,夏清荷生了一个男孩,准备给孩子办一个百岁,但手上有点紧,就向妹婿谢迎华借了五十块钱,夏清莲三月二十七号的下午就是去送钱的,因为夏清莲刚过门不久,按照规矩,除了和女婿回门以外,在这个时候是不能回娘家的,所以,夏清莲和谢迎华说好,晚上掌灯的时候一准回家。谢迎华的母亲烧好了晚饭,一家人等夏清莲回来吃晚饭,结果是左等不回来,右等也不见夏清莲的人影。谢迎华就到夏家堡去迎夏清莲。到了大姨子家,大姨子说夏清莲天黑之前就走了,谢迎华就和连襟高昌平到老泰山家去寻,岳母的回答是,她和老伴没有见到清莲。后来,谢迎华又和大姨子夫妻俩到沙河镇姑妈家去找,因为,夏清莲从谢家村到夏家堡,肯定要走渡口,肯定要经过沙河镇……沙河镇在小沙河的南岸,夏清莲或许会顺便看看姑母。遗憾的是,姑母说,夏清莲没有到她家去过。因为有小刘庄汪小霞失踪案在先,所以,谢迎华第二天早上就到公社派出所去报了案。

下面是询问记录,主要内容是童子强和谢迎华的对话。在故事的情节没有展开之前,有些铺垫是非常必要的,说不定这些平淡的叙述中暗含着案子的线索,也未可知,所以,大家要耐着性子往下看。

问:你们是什么时候结婚的呢?

答:今年三月二十二号。

夏清莲是在结婚后第五天失踪的。

问:你们夫妻感情怎么样?

答:我们刚结婚没有几天天,感情怎么样?现在还不好说。咱们农村和城里人不一样,没有那么多的花花肠子。

问:你们是自由恋爱还是媒人介绍的呢?

答:是媒人介绍的。

问:是谁介绍的呢?

答:是我的舅母。

问:你的舅母是哪里人?

答:是状元村人。

问:状元村在什么地方?

答:状元村就在夏家堡的南边……在大沙河的西边。

童子强想知道夏清莲在和谢迎华结婚前的情况,而要想了解到夏清莲过去的情况,必须找谢迎华的舅母。媒人应该知道夏清莲的情况。

在后续的调查中,有童子强、蒲森林和谢迎华舅舅赵大河、舅母何淑珍的谈话记录,为保证叙述的连贯性和完整性,我们将这一段对话提前交代一下。

问:夏清莲是您介绍给谢迎华的吗?

答:是的。

问:夏清莲为人怎么样?

答:迎华是我外甥,我介绍的对象能孬吗?那夏家是本分人家,家规很严,我们状元村和夏家堡紧挨着,那清莲是我们看着长大的,是一个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闺女。

问:夏清莲在和谢迎华订婚之前,有没有谈过对象呢?

答:谈过。这不奇怪,在我们这里,女娃长到十五六岁,媒人就开始上门了,在我们乡下,可没有什么谈恋爱这一说,媒人把两个人撮合在一起,双方父母在在场,对上眼,觉得不错,回去以后商量一下,就可以订婚了,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是不会单独在一起的。

何淑珍的意思是,夏清莲在和谢迎华结婚之前,绝对是一个黄花大闺女,也不可能和什么人产生什么感情。

童子强和蒲森林的目的是,要想把两个案子串并在一起,就必须排除其它可能性,只有排除其它可能性,才能凸显出两个案子的共性来。共性越突出,就越能说明两个案子的联系越紧密。

好了,我们还是回到童子强和谢迎华的谈话上来吧!

问:从谢家村到夏家堡怎么走?

答:从谢家村到小沙河渡口,从渡口穿过沙河镇,到大沙河桥,从大沙河桥到夏家堡。

问:有没有其它路?

答:只有这一条路,要想过小沙河,必须走小沙河渡口。

问:小沙河和大沙河是怎么回事,这两条河在什么位置?

答:小沙河在沙河镇的北边,谢家村的南边,东西走向;大沙河在小刘庄的西边,状元村和夏家堡的东边,南北走向,两条河在状元村的北边和西边相交。

童子强之所以问上面这个问题,一定是他注意到了汪小霞和夏清莲行走路线有一段路是重合的,这段重合的路,从大沙河桥的东桥头到小沙河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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