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1 / 2)
男人也不避讳当街,直接手里就捏着厚厚的一打银票,直朝徐有功的手里塞…
徐有功反手抓住那把钱,“什么意思?”没收,举起来道:“公然贿赂?”
说时,他听到后侧讥笑声,是周兴,“可不少钱呢…看来,是赔命钱。是吗?”
那轿夫立刻道:“这位大人高明,小的嘴笨……那就告退了!”
周围群众窃窃私语中,徐有功看着钱,冷冷道:“这钱,本县令暂且没收,等稍后……”看一眼女童尸,徐有功继续说:“等她们母女起来,在行问话,诸位若知情……”
还没说完,一群人就全部散了。
像是洪水猛兽般,避之不比。
徐有功早有所料,俯下身,小心翼翼的把女童尸体抱起来离开。
女童,很小很软的,毫无力气的贴在他怀里,蓦然让他想起来以前抱着霄归骅的时候,也是这样瘦瘦小小,一只手就抱在怀里,靠在肩膀,头发软软的,身子也软软的。
区别只是……霄归骅那时候还有微弱的呼吸,而怀里这一具女童已经呼吸全无了。
徐有功权衡后,没带回县衙,那边不好买药,就在这街区中,找了药铺,客栈暂且住下。
老板起初是不让的,害怕那石通天,徐有功从要去嵩县时就想过很可能遇到这样的情况,就没想,石县也如此。
好在霄归骅的毒虫一出,百无禁忌,老板苦笑连连的还是给开了房间。
房间内,就是霄归骅的主场了,涉及女流,徐有功没有留在屋内观察而是转身出去。
等候时,元理说他把乞丐服带着了,等他出去打探打探消息。
徐有功没拒绝,里面,却不多时传来了哭声,
哭声中,徐有功在门口断断续续听到一些内容,内容和晚间归来的元理所打探几乎相同——
这女子是石通天府上买的小妾,母亲虽是小妾,可女儿却并非是石通天的,是一并来当丫鬟的。
之前石通天都挺正常的,直到昨夜,石通天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把女儿给糟蹋了不说,还……弄死了!
一上午,女人疯了一样的要他偿命,但结果显而易见,她反倒是被打出石府,石通天是想给点钱打发。
可这女人,虽是青楼出身,却跟石县的前任县令有些关系,那县令曾经给她讲过大唐律法,非要打石通天一百杀威棍!
“「诸奴婢有罪,其主不请官司而杀者,杖一百。无罪而杀者,徒一年。期亲及外祖父母杀者,与主同。下条部曲准此。」!”
耳听着女人字字泣血,哽咽却坚定的嗓音,徐有功内心也是打定主意,此案正好拿来——
整肃民风!树立榜样!
打算好后,徐有功就去旁侧房间,亲自代笔替这位女子书写状纸,打算将这石通天打死在公堂。
没想到的是,石通天那边居然跟徐有功同步进行,甚至他知道徐有功在何处,几乎是徐有功还在斟酌案件细节时,石通天的那名轿夫又来了,还递上了一纸诉状!
“徐大人您过目,我们老爷要告她们母女勾/引敲诈不成,还想要老爷的命!”
徐有功这边还不了解女子情况,没落笔,听这话,也无所谓,可看了一眼状告,头皮发麻——
「唐律法中,贱民是论牲口畜生售卖,奴婢同没有名分的妾室与牲口无区别……」
这一条,他刚才白皮书案中见过!
旁侧屋内,听完一切的霄归骅出门就见到手捧状纸,脸色发青的徐有功,扫了一眼,霄归骅倒惯有的淡然:“二哥,这上面说的对,也不对。
“奴婢贱隶,虽各有主,至于杀戮,宜有禀承。奴婢有罪,不请官司而辄杀者,杖一百。无罪杀者,谓全无罪失而故杀者,徒一年。可就怕他说‘有罪’。”
霄归骅聪睿,不过在里面听了一耳朵就背下来了这段《唐律疏议·杂律》,但徐有功早便烂熟于心:“我知道,可他确实说了……是那女子要杀他……这便是罪。”
霄归骅脸色也难看下来,“那要怎么办?”
徐有功深吸一口气,闭目思索后眼神恢复如初,坚定,冷峻:“我知道怎么判。好好给她治病,状纸我来。”
霄归骅便放心颔首。
整日赶路,难得休息,但徐有功写完状纸后,无法合目休息,女童的尸体还没检验,等他检验完毕后,脸色凝重时,元理也讨饭回来了。
他说的徐有功下午都听到了,两方核对,准确率更多。
元理不太敢看那女童尸体,徐有功也是检验完毕,把衣服再次给她合拢后,才去洗漱休息,但已经休息不了多久了。
那石通天的状告就是次日,他必须天不亮就赶回衙门。
中途觉得少了点什么,是周兴。
那家伙来到这里就没了踪迹,不过,早晨的时候他又出现在徐有功的房门口,“需要帮忙吗?徐县令,听说你人手不够啊。”
确实不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