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3 / 3)
场惊喜。
第一波高潮将演出的气氛直接拉到顶。
乐队四个人将今天贝斯和主唱的位置,留给了他们的好朋友许博洲。
绚烂的光束一道道斜着打下,后方是腾起的缕缕烟雾,黑色皮衣、皮靴,一身摇滚着装的许博洲,似乎天生就是属于舞台中央、被聚光灯追逐的人,当上百双目光盯着他,他丝毫不怯场。
一开口,和摇滚完美匹配的磁性嗓音,惊艳四座。
“i≈039;notaperfectpern
我并不完美
asanythgsiwishididn≈039;tdo
所做过的事都是身不由己
butintuelearng
但我一直在尝试
everanttodothosethgstoyou
我无意那样对你……”
高二那年的暑假,许博洲从喜欢的乐队里,挑出了这首hoobastank的therean,作为taketurnsband登台表演的第一首歌。
四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在登台前,手迭手,用力吼出的那声“go”,时至今日,依旧在他的心底回荡。
乐队对于他来说,不止是反叛、个性的玩乐。
而是,振奋鼓舞他前进的兴奋剂。
台下是一阵阵爆发式的合唱。
台上的许博洲抱着贝斯,身体跟着节奏和情绪摆动,而他的目光也不忘在混乱拥挤的人群里去寻找熟悉的人影。
灯光冲台下旋转了几圈。
许博洲目光敏锐的找到了想见到的人脸,只是同时也看到了她旁边的男人,男人轻轻搂住了她的肩,不知是故意,还是出于绅士想替她挡开旁边的人。
亢奋的节奏激昂的响彻在场内。
从台上投下的那束目光,锐利又冰冷,当许博洲唱起那句“i≈039;vefoundareantoshow/我找到了理由向你袒露心迹,asideofyoudidn≈039;tknow/向你展示我不为人知的一面”时,他眼前的画面,刹那间,从昏暗的室内变成了阳光刺目的室外。
一束舞台灯投射过来,灯光如昼。
背景里的烟雾,变成了湛蓝的海,台上抱着贝斯的男人,身上的皮衣渐渐被烈日融化,取而代之的是被潮湿海风吹起的干净白衬衫,少年额前的碎发微微遮盖住了眼眉,但眼神却透着狠劲。
他的目光,一直盯着台下那对熟悉的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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