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
生活再次平静了下来。
朝笙尽情沉溺于最后的欢愉,她在这个世界的人生在好感度达到100后就会进入倒计时,身体也会迅速衰败下去,虽然对许云暮来说很残忍,但一开始这就是朝笙拿好的剧本。
许云暮开始跟着谢敏行去公司学习,她自然不用,也懒得再维持作为“谢朝笙”时要维持的那些交集,打发时间开始靠看书和等待许云暮,因此不说话时,气质倒真有几分与周瑾相似。
在谢家夫妇的眼中,他们仍然是亲昵的挚友、一同长大的兄妹,周瑾有时都会惊叹这两个命运如此悬殊的人在这么多年后还好似初见那年。她已经有了些年纪,人生也看过许多风雨,唯宽容一如往昔,她温柔地想,也许这就是朝朝与云暮的缘分。
夜色四合,许云暮从外归来时,周瑾往往已经睡去,整座庄园,唯有主宅顶楼的小灯亮着,他知道是朝笙在等他回来。
端着温好的牛奶推开房门时,朝笙抱着本书在沙发上睡着了。她向来不怎么花心思照顾自己,在泛凉的夜里露出半边腰身,一截脚踝,却缩成小小的一团想抵御一点寒冷。
许云暮将牛奶放在茶几上,而后拦腰抱起了朝笙:“在沙发上睡着感冒了怎么办?”
朝笙揉了揉眼睛,知道来的是许云暮,她自然而然的将手臂搭在了他的肩上,嘟囔:“谢少爷好威风啊。”
身份换了回来后,她丝毫不心虚,在许云暮面前还是牙尖嘴利,另有新的挖苦方法。许云暮爱看她张牙舞爪的模样,他将她用力拢了拢,道:“你这么说,那就算是吧。”
书本滑落,朝笙正看到前言,作序的人在最后评价这本书,引用了一句话——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朝笙在这一页停留了许久,都给书页折出了一个小角。
她在许云暮怀里乱动:“我的书掉了。”
许云暮无可奈何地按住她:“知道,我等下去帮你捡起来。”
他将朝笙小心地放在床头,然后动作轻巧的把她身上茸茸的白色毛衣脱了下来,准备替她换上睡衣。他的手指滑过朝笙光洁的背,又触到几条交错狰狞的痕迹。他心中一痛,沉默地抚上那些肉粉色的新生疤痕。朝笙气鼓鼓地拍下他略有薄茧的手指:“痒啊——许云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