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朝笙随意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
她轻巧地下了车。
作为高川最为昂贵的商场,华臻的装饰堪称奢华,以白金二色为主,满铺雪色的大理石。透过巨型的玻璃穹顶,可以看到明净的天空。
穹顶的中央,悬挂着由某位艺术家手工串成的三万颗水晶,垂泄如星河雨瀑。
孟荀有些犹豫。就算没有来过华臻,但是高川没有人不知道这座商场。
只是校园活动周,怎么要承这么大的人情?虽然可能对于闻家来说,这不算什么。
正有些退缩,江暮白先开了口。
“我觉得,我并不需要这样昂贵的礼服。”江暮白心中清楚,他看向朝笙,说话的声音依然沉静。
诚然,他在这一天看到了他和朝笙之间格外的不同。
人总不免将自己与在意的人放一起比较,若有差距,难免失望。但如果心无所图,也就不会为那道天堑而自卑了。
因此江暮白坦然地说出了他的想法。
女孩闻言,微微歪头,疑惑道:“你在说什么?”
朝笙似乎并不理解他的拒绝:“江暮白,别的我可不管,要走在我旁边的人,就要穿得和我相称。”
她望着江暮白淡静的眼睛,这双眼睛看过多少次,都觉得好看,眼角深邃,眼尾开如桃花,眼瞳干干净净,像温融的墨。
今天是周末,她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看到江暮白不穿校服的样子。
白色的卫衣连帽衫,不知名牌子的灰色工装裤,一双颜色褪得有些浅的蓝色帆布鞋,他个子高大,宛如个天生的衣架子,又得益于这张比之同龄人堪称惊艳的脸,纵然穿得极其普通,也让人觉得干净好看。
她大概摸清了他的品行,忽然想,无意看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江暮白又会如何。
朝笙有种游戏人生般的好奇心。
还没来得及思索朝笙那句话的意义,孟荀已经缓过劲来,他推了推江暮白,兴奋道:“来都来了!”
一中小天王看向朝笙,小小的眼睛迸发出亮堂堂的光——好开心!
文艺汇演那天他闪亮登场,保准馋哭许或。
周六,商场的客人明显的比工作日多,但因为整座商场的空间很大,因此并不显得拥挤。
一行人乘着环形的自动扶梯去了五楼。